舞蹈、体育、书法、美术,音乐,一起纳入中考,覆盖全国。推进评价改革。
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多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每年开展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
加强示范性大中小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遴选学生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作用。